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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定门诊认定资格

    因为原来参保地在惠州,有认定过特定门诊。目前一直用药中,目前检查指标正常,但是需要终生用药。目前参保地在深圳。如何直接转移认定资格?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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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89599989

    发布于2023-05-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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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618861480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参保人患有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的,除高血压、糖尿病外,患有慢性阻赛性肺疾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6种疾病的,应向具备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流程:1、现场认定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中请,经接诊医师确认,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接诊医师填写《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经接诊医师所在科室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或科室负责人)进行复核后,医保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资料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2、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微信公众号预申请认定参保人可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门诊特定病种预申请认定。参保人根据网页或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或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待预申请认定业务提交成功后,携带已上传的相关病历资料原件、自行打印的《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前往具有门诊转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经接诊医师确认,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接诊医师补充填写《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的病情摘要内容并签名。经接诊医师所在科室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或科室负责人)进行复核后,医保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将《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5-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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