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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无条件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需要用钱,想提取公积金余额,。多年前还房贷提取过一次,现在查询显示该提取状态显示终止。现在是否可以直接提取,或者继续使用还房贷原因提取?继续使用这个理由的话是否需要重新提前资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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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07392816

    发布于2023-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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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577997789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申请人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需符合申请时的提取政策规定,并在有效期内预约到经办银行网点再次提交资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我市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另: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提取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申请时间:以按揭购房的条件申请提取的,需在贷款放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3-05-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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