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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回老芦公路841号房款

    本人反映,2014年在中介带领下,看了位于上海浦东新区老芦公路841号金港领地的房子,当时,售楼处和中介明确说房子是商住两用,五证齐全,于是,交全款买房。但是交房时发现,只是商业房,无居住性质。 本人认为,售楼处和中介以欺骗的方式,让我们买房,本来指望住在这里,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任何帮助,孩子因此错失在沪上大学的机会。 本人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并支付24%利息。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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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081516667

    发布于2023-03-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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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jn15 丨Lv 3
    可以参考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的回复:温同志: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购买位于上海浦东新区老芦公路XX号金x领地的房子,明确说房子是商住两用,五证齐全,房时发现,只是商业房,无居住性质。要求开发商退还放款并支付24%利息。 经沟通,告知该房屋的开发商非我镇企业,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 如不服本意见,您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本意见即为最终意见。 感谢您对书院镇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1 2023-05-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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