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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3年3月新发布的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中共同申请人的资格的疑问

    新规第八条,第二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能否理解为,非本市户籍,在异地缴纳公积金,且符合新规第九条、第十条要求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计算贷款额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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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272015711

    发布于2023-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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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538025856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3-04-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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