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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

    本人反映,现在年轻人购房压力较大,许多工薪阶层都要背负沉重的贷款。且新房为期房。购房后三年内不仅无房可住,还要偿还高额的贷款。 本人认为,购买期房的新上海人,在开发商没有交房前,也有权申请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年轻人的购房压力。 本人要求,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使购买期房的人群也应当权申请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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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845456824

    发布于2023-03-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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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15248464 丨Lv 1
    可以参考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的回复: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苏**同志: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产品,申请对象首先要满足住房困难条件。《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沪房规范[2021]7号)规定,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三)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各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准入标准由各区参照《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自行制定。 2021年国家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后,本市将公共租赁住房以及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中符合条件的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工作的推进,本市将会有更多不同区位、不同价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投入供应。您可根据自身需求在“随申办”APP“我要租房”平台“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栏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项目。 感谢您对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1 2023-04-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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