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二手房买卖房屋中介能否以纸质收据丢失为由拒绝退还押金?$https://m.fang.com/ask/ask_5086605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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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房屋中介能否以纸质收据丢失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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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365995707
发布于2023-04-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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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225892998
丨Lv 1
押金收据丢失的,可以主张退还。因为收据丢失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有其他证据已经交付了押金的,可以向收取押金的一方主张返还。押金是是质押担保的一种,因此在性质上押金等同于质押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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