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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额度以及商转工办理条件咨询

    问题一: 根据新出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1、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 2、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 请问这二者是否可以叠加?既是首套又三年未提取公积金的能否上浮30%? 问题二: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 请问如何查询所购住房是否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 问题三: 商转公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是必须房产证下来后才可以嘛?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产证 产证 公积金贷款

    提问者:ask1564476077

    发布于2023-03-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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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51046691 丨Lv 1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符合相关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情形的,其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对应上浮一定比例。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最终可贷额度以上述条件计算的结果取最低值来确定。公积金贷款规定实施后可通过公积金官方渠道查看深圳市二星级绿色建筑清单。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职工深圳购买的房产申请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需先征得原贷款行提前还款或全部结清申请的同意(口头或书面),否则将无法申请商转公业务。申请商转公的房产应已办理房产证;属于未办理房产证的期房的,申请人可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0 2023-04-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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