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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资格问题咨询

    你好!根据我市有关调控政策,“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单身,自2013年毕业即迁入深圳户籍,工作至2018年,累计连续社保超过4年。于2018年中工作调动至广州,在广州缴纳社保,至2020年底。并于2020年底工作调回深圳,至今在深圳工作和缴纳社保2年有余。期间社保一直连续未中断。请问此种情况,即深户且有连续三年社保,但不是最近三年的,是否认定为具备购房资格?认定的理由与依据是什么?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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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270514515

    发布于2023-0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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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02145370 丨Lv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2月17日上午通过电话联系信访人,经过解释其表示已知悉。
    +1 2023-02-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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