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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购房之后比购房之前提取还少)

    日前遇到一个问题,年前购买了人才房,申请了纯公积金贷款,然后夫妻一方办理每个月提取公积金业务之后,夫妻另外一个人反而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了。按照每月购房提取时不能超过贷款月供额来算,好像实际的提取金额比购房之前还少了,购房之前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月缴的65%,现在反而金额少了,不管是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购房之后的经济压力应该比购房之前经济压力更大,而且很多购房之后也是有存在租房的可能性的,为什么不能夫妻一方用购房提取月供,一方用来租房提取呢?这样就可以缓解经济压力些,也应该是合理些。另外每年是否还可以在不超过购房总款前提下再提款所有公积金呢,敬请相关领导给与说明,谢谢 北京市

    人才房 购房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4011963897

    发布于2023-02-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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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136271739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和支持。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在线办理租房提取。述您所述,如家庭名下在本市范围内有住房,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但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提取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提取比例、提取次数以及提取到账时间均有所不同。由于不清楚您的具体情况,无法为您详细解答。您可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了解提取业务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3-02-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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