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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烈建议上海购房“认贷”政策取消

    本人反映,上海认房认贷政策自2016年实施起来,已经6年有余,政策对炒房一族的遏制的确起到了作用,但是也精准的误伤了一批曾经有过贷款记录、又手下无房的刚需买房群体,比如我,在老家曾经买过一套房,后来换工作到了上海,老家房子早就卖了,但是因为有过贷款记录,在上海买房的话,就需要70%的首付款。因为凑不齐70%首付款,导致买不起房,孩子也将没法上学,只能随时准备撤离上海,这个政策太冷血了。本人认为,目前,天津、杭州、南京、苏州都已经将“认贷”政策放开,上海是否可以将认贷政策放开呢?本人要求,上海“认房”政策继续执行,保障房住不炒,但“认贷”政策恳请立即取消,让此类刚需人群感受到温暖, 北京市

    提问者:ask1675126827

    发布于2023-01-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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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815339507 丨Lv 2
    看到过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尹文杰:我行已收到您关于对上海地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意见的来信,现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银发[2016]54号)、《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6〕1062号)的精神,上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根据您的反映材料,如您已利用信贷资金购有一套房产,如果在上海再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根据上海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规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要保障首套普通自住购房需求,同时促使消费者做出理性购房决策,抑制房地产市场的异常波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针对特殊群体、特殊区域的细分差异化信贷政策,我行将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大方针下,综合考虑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以及保障普通自住购房的初衷,加强政策研究,更好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0 2023-03-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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