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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销售相关问题

    上海信**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之初,就已经知道会所是公建配套为主,而不是生活配套为主。却故意隐瞒居委会的存在,虚假宣传,给购房人看到的是4500㎡曾荣获国际室内设计铂金奖的四季会所,诱使欺骗我刘**颖和上海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为该合同),向该公司购买陈家镇柳兰路58*弄4*号*层4**室(以下称为该房屋),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为人民币**元 我已于今年9月4日曾向上海信**置业有限公司物业王**、顾**微信提出申请退房,至今已有2个多月。可该公司顾**让我承认违约并承担违约金,才可以提出申请后办理手续”。实际上从法律角度,是上海信**置业有限公司违约。购房者提出退房是合理 。 在获得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实了上海信**置业有限公司在楼盘销售过程中,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于2022年11月4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沪市监崇处【2022】302021001208)后。 我又向该公司提出维权退回购房全款,可该公司的顾**微信回复“之前您的诉求我已上报公司,且你处也已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投诉,目前公司法务处已回复了相关部门,营销处能做的只能上报上去,而且我代表不了公司,我也没有权利帮你安排退房”。 本人认为, 该公司为什么这么牛? 在查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行政处罚),让我心里感到震惊(详见附件图片)。 其它企业行政处罚公示点开都有处罚内容,唯独上海信**置业有限公司这份点开是空白的。是系统出了问题?还是市场监督人为故意所为?是否开发商与相关部门勾连有利益瓜葛?我们老百姓不得而知。上海信**置业有限公司对市场监督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置若罔闻。对于业主提出的合理维权退房,持消极对待,拒不退款。 本人要求 维权退回购房全款 陈书记,我只能再次给您写信,除了对您作为一方父母官的信赖,对我们党和政府的信任外,已无计可施。我弱弱问一下陈书记,该公司违约百姓维权退房,为什么这么难?我求助李书记,希望能在您和相关部门帮助下,拿回血汗钱购房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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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神话@昭昭

    发布于2022-11-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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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kupice 丨Lv 0
    据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复:单(先生/女士):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您要求原价退房的诉求,我局于2022年12月5日通过电话告知,因您已办理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也已签订,并已付全款,故,您的诉求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关于您反映的开发企业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答复。
    +1 2022-12-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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