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怎么定义的,,在我的合同中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平均工资是按照合同中的基本工资来计算呢,还是按照我每个月银行卡的实发工资来计算,希望能给出明确的回答,公司只按照2360元的基数缴纳公积金,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是否可以投诉并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缴存基数进行补缴,离职后,是否可以要求前公司按照合理的基数进行补缴,希望贵局对我的疑问能够给出明确的回答。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纳

    提问者:团见团见

    发布于2022-11-2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408011897 丨Lv 1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政策法规”查阅。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行认定,具体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政策法规”查阅。若您所在单位属于上述五类单位但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要求单位为您进行补缴。如单位不配合进行补缴的,请您本人向我中心提供身份证明和争议期间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预约时可见材料清单),我中心将依证明材料核查处理。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投诉单位少缴未缴业务,再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的管理部排队取号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地址:1.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2.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3.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
    +10 2022-11-25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