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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积金贷款事宜

    你好。现在公积金政策是: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这句话怎么理解? 比如,我们计划贷款88万,10年期,每月还款9000左右。余额没有问题。缴存基数现公司两夫妻都是按最低工资标准交的,2360元/月。 我们每个月还款只能少于2360元? 那剩余的6640元的部分怎么办呢?我们现在如果跟公司申请提高缴存基数,有没有问题?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 还款 举报

    提问者:ask9471299837

    发布于2022-11-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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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6304504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申请人可通过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试算,试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可贷额度以受理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至第十四条及相关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如对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进行隐瞒或虚报,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或者在无劳动关系的单位挂靠缴存公积金或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可以终止其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提前收回贷款,或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贷款利率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2-11-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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