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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维修基金

    作为物业管理企业,代收的专项维修基金是否必须存放在专户来代扣?是否可以存放在有其他代扣业务的银行账户上来实行代扣专项维修基金?对于存放专项维修基金的银行账户是否有限制或要求?相关政策可以在哪里查询?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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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249392069

    发布于2022-11-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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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beyond爱好者 丨Lv 0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尊敬的市民朋友,关于您来件咨询的存放小区日常维修金用于代扣的账户是否有特殊要求或限制问题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按月移交日常维修金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下称“专户”)的,须由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与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签订银行托收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日常维修金后存入托收账户进行代扣。关于用于收取业主日常维修金的托收账户,现行法律法规未作出特别要求,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以及《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实现日常维修金自行管理的小区,日常维修金应当存入业主共有资金账户下设立的日常维修金账户;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日常维修金需存入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综上,除上述情形外,现行法律法规未对收取业主日常维修金的托收账户作出特别规定,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在托收日常维修金时使用业主共有资金账户或开设专门账户专户存储,并作为托收协议约定的托收账户。相关政策依据您可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在“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一栏搜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感谢您对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1 2022-11-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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