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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浦东建委违规+开发商挪用项目资金,我无房可住

    本人反映:上海浦东新区房管局于2019年12月为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颁发了“浦东新区房管(2019)预字0000291号预售许可证。在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预售合同第六条款中载明, 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预售款监管账户信息如下:预售款监管机构: 上海银行杨浦支行、账户名称 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账号 03004006077. 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经本人与上海银行杨浦支行核实确认: 上海银行杨浦支行从未与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任何预收款监管账户协议, 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账号 03004006077. 在上海银行存在, 但该账户并非预收款监管账户, 东樱公司可以自由存取, 该账户不受任何政府房地产条款监管。根据上海市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 应当符合下列条列:(八)开发经营企业和在本市注册的银行签订的预售监管协议和该银行出具的预售款监管证明。本人认为:上海市政府应该立刻要求上海浦东房管局启动调查, 确认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在申请上述预售许可证时, 是否提交了与在本市注册的银行签订的预售监管协议和该银行出具的预售款监管证明。如果上海浦东房管局未收到任何监管协议或提交的协议与预收款监管协议无关的协议, 却批准颁发了“浦东新区房管(2019)预字0000291号预售许可证”, 本人认为上海浦东房管局涉嫌违规发放房地产预售证, 上海房地产浦东交易中心也未能按规定对合同备案起到审核责任。以上部门的失职直接导致上海东樱有限公司违规将房款汇入其他非相关法人企业(上海城利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若化实业有限公), 是目前项目烂尾的主要原因。本人要求:上海市政府协助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介入调查, 立即启动追责程序, 把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违规转出到非监管资金金额(目前业主查明共计1.2亿)迅速追后用于工程复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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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937405707

    发布于2022-11-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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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847857834 丨Lv 0
    看到过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傅同志: 我委收到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反映滨江一品苑项目事宜,现将该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针对于你反映的事宜,我委已约谈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情况。经核,由于疫情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缓,故交付日期延后,该事宜开发企业已发布公告说明情况。你反映的该楼盘预售资金事宜,资金监管由监管银行负责,若对此仍存在疑问建议向银监部门进行反映。至于你反映的工程进度缓慢事宜,开发企业表示,该项目总包为上海七建,由于经济纠纷等问题,双方正在积极协商解决,但现场分包仍未停工。如你对其他事宜仍存疑问,可直接咨询开发企业,我委已要求开发企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52-262号沃尔玛南浦大桥店一楼内铺滨江一品苑接待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对业主信访问题进行答复。 如你对我委的处理意见不服,你可以自收到本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或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信访复查。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此意见即为最终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年11月24日
    +1 2022-12-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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