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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辞工

    试用期辞工不批 不适应工作。和公司说辞职。一直不让我走。我怎么才能辞职,怎么才能拿到工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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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smile

    发布于2022-10-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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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966348657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市区事权划分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您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如您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附: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福田区人力资源局联系方式:82918291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东大门劳动信访调解中心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联系方式:25438399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105室信访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联系方式:26665374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附楼一楼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联系方式:25228211地址: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人民来访接待厅(政府广场东南侧地铁海山站C出口)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联系方式:29990000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6区前进一路91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楼(新安公园正门对面)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联系方式:28917170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1楼大厅龙华区人力资源局联系方式:23336155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劳动诉求服务大厅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84622204 地址:坪山区龙坪路1-1号1楼信访大厅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88211835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路1号光明区信访大厅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联系方式:28333104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管委会1217
    +1 2022-10-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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