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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更新个人名下小汽车指标

    尊敬的深圳市工信委 您好啊! 我名下有一台燃油小汽车,由于开了10年了,想换台车,现在,小汽车的种类繁多,选择太多,有点困惑。 我看中了一台混动小汽车,但是,该车辆动力能量只有15.5KWh,按贵委所限定,只能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车辆动力蓄电池总能量》35kwh(省略。。),才能属于增量指标,那么,我理解,我就不能申请新增指标了吗? 那么,我名下的车卖掉,再买这台看中的车(只有15.5kwh),那么,属于更新指标了吗? 困惑 1 我只能卖掉旧车,申请更新,才能买这台混动小汽车了吗? 2 我可以保留旧车,重新申请新增混小汽车指标,是否可行? 以上,由于贵委电话88101995 88101131国庆期间,无人值守,只能来函,烦请解惑,谢谢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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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99665150

    发布于2022-10-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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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寒流飘过海 丨Lv 0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根据《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相关规定,交通部门新增投放2万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确定中签者。中签者须购置符合条件的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允许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个人,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符合条件的混合动力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根据《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一(三)条款: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
    +1 2022-10-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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