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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资格问题申请咨询

    尊敬的住建局各位领导,你们好。我09年入户深圳,工作在深圳,社保也交在深圳。16年但是因工作调动去了外地,因此社保医保等均停缴。目前已返回深圳居住,居住在龙岗街道(自有住房一套)但是因社保断缴超过3个月,失去了深圳的购房资格。想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因此有了换房的打算。 本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政府各项政策,也支持房住不炒的政策,本人为参与过任何形式带我炒房行为。也希望政策应该是科学的,可持续的,一切为民着想的,应该给真正有换房需求的家庭一个可以申请的渠道。 本人情况介绍,孩子5岁,明年9月入学。按照当前政策深户36个月社保才可购房,不能在孩子入学前完成换房。 本人需求:希望可以开通购房资格一事一议流程,给真正换房但是又不满足政策要求家庭一个机会。 北京市

    提问者:ask5186575164

    发布于2022-09-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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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84482814 丨Lv 1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满3年的,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关于社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指购房条件要求的连续缴纳时间段内出现一次或多次断缴但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情形。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建议您可自行打印社保缴纳清单查看,如有补缴或断缴记录且超过3个月,暂不具有我市购房资格。关于您对我市限购政策的建议,我中心将适时反馈给政府主管部门。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0 2022-09-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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