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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决动迁安置房土地性质问题;必须变更成70年普通往宅用地

    本人反映,闵行区虹桥镇虹二村诸陈家宅动迁房所在地吴中路465弄,该地区在市政规划中土地性质包含Rr3三类住宅组团用地,也就是动迁房住宅地。但是,在房产开发商平台出售的房屋却变成了商住房。1.房产开发商和虹桥镇动迁组在动迁协议签署之前未把土地性质告知任何动迁居民。2.房产开发商在签署动迁协议后,于2019年私自变更土地性质,未告知任何动迁居民。3.动迁居民户主大多是60岁左右农民出生,对于土地性质的认知都来自生活,虹桥镇所有的动迁项目拿到的都是住宅房,在没有被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大家都认为自己拿到的也是住宅房。结果不法开发商利用百姓的无知,隐瞒欺诈,深深地伤害到了老百姓的情感,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房产开发商改变规划土地原有性质,造成动迁房从住宅房变成了商住房,因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深深地困扰着每个动迁居民。1.住宅房产权70年,而商住房产权只有50年,开发商何故侵占老百姓的利益?2.商住楼存在不能落户口问题,开发商让老百姓何以安家?3.住宅房可以接入煤气,而商住房不一定允许接入,开发商让老百姓如何正常生活?4.住宅房水电费是平价费用,而商住房费用高出很多,开发商让老百姓如何承受高昂的生活支出?5.住宅房只用作居住。而商住房可以进驻企业,各种上班和客户人群进出小区,安全得不到保障,楼上楼下都是企业,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开发商让老百姓如何安心生活?6.商住房房屋出售还要另外缴纳增值税,商住房产权到期续期费用高昂。开发商让老百姓如何进退?老百姓只想要一个安稳的居住环境,不想回到家还要面对种种的住房困扰,不想因为土地性质的改变,过着和虹桥镇其他居民不一样的生活,操不完的心。如果动迁也能钻空子,百姓还能信任谁?请政府查清事实,给老百姓做主。 北京市

    提问者:ask6865390862

    发布于2022-07-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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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31500152 丨Lv 2
    看到过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徐同志:2022年7月15日,您发送邮件至《市委领导信箱》,反映虹桥镇虹二村诸陈家宅动迁房地块由开发商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造成动迁房从住宅房变成了商住房,要求政府查清事实,房产开发商(上海湘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吴中路465弄动迁房改回住宅用地,并保证相关动迁房产权为70年的住宅的事项,我单位已收悉,现对您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经了解,29d-05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经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居住用房总建筑面积102499.81平方米(含地下及配套垃圾房),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17021.3平方米(含地下)。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沪(2022)闵字不动产权第017885号)显示住宅用地期限为70年(自2010.11.10至2080.11.09),商业用地期限为40年(自2010.11.10至2050.11.09)。动迁安置房全部为居住用房,非商住用房,从审批、建设、验收到产权登记、交易等均以住宅标准执行,故29d-05地块从商住性质变更为住宅性质的必要性不足。特此告知。
    +10 2022-09-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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