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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购房贷款首付标准调整“认房又认贷”为“只认房”

    (1)贷款条件对购房实现很重要。上海房价高昂,购房资格再放松,如果贷款条件过于苛刻,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也只能“望房兴叹”,减少对城市的归属感。同时,执行6年的“认房又认贷”确有不少不合理之处,误伤了很多刚需。 之前在老家或异地贷款买过房(即使贷款已经还清),但是不能解决在上海长期发展的住房需求。新市民在来上海之前贷款买过房,只要当下新购房是家庭唯一上海住房,是属于改善型置换用房,也应该在贷款上享受首套房的同等支持(现在执行的是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等严苛标准)。这个政策建议尽快落实到位,不然刚需购房者还会观望,甚至打击新市民留沪热情。 (2)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多年未动,严重不满足缴存人需求,建议最高可贷额度调整到,单人为80万,双人为150万。贷款基准利率本身由央行来定,不由上海来把控,购房者不会期待上海出政策去调整贷款利率。而且后期贷款利率下调,早期贷款者也可享受到,不会因为等待利率下调而不下场。 停止二手房“三价合一”,按实际成交价给予贷款,也是需要的,并且安全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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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065629559

    发布于2022-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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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589969739 丨Lv 2
    给你看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官网的回答: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李林青:你好! 我分行已收到您关于对上海地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意见的来信,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银发[2016]54号)、《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6〕1062号)的精神,上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根据您的反映材料,您已利用信贷资金购有一套房产,如果在上海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根据上海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规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由于信贷资源有限,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要保障首套普通自住购房需求,同时促使消费者做出理性购房决策,抑制房地产市场的异常波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针对特殊群体的细分差异化信贷政策,我分行将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大方针下,综合考虑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以及保障普通自住购房的初衷,加强政策研究,适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 关于您对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建议,请通过合适渠道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反映。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2022年8月15日
    +1 2022-08-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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