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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不作为,侵犯合法公民动迁利益
本人反映,虹口区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不作为,侵吞合法公民拆迁利益。 80年的时候国家分了两套房子,一套是我外婆,一套是我母亲,原始调配单上有我母亲的名字,我妈妈是原始受配人,理应多分。但现在这两套房子的承租人都在我外婆名下。 而我外婆90年出国户口迁出国外,2008年国家允许其回来,我妈瞒着我们,偷偷的刻了我爸的图章去派出所变更承租人,占了两套房。 拆迁的政策漏洞,我们户口在内的东余杭路38号,只要承租人决定拿钱就可以全部打到承租人账户下。我们户口不在的22号承租人决定拿安置房,产权也可以在她一人名下。 那我们的权益被侵吞谁来保障。我们户口在内没有享受动迁安置对象理应是这次动迁的安置对象,因为动迁组的不作为和政策的漏洞,这么被动。 动迁组进组的时候房屋来源不查,谁是安置对象有权益不管。甚至和说我们户口在内,一分不给不现实。丝毫没有说过一句公道话。这房子原来就是分配给我母亲的,到动迁组嘴里成了施舍给我们的。动迁组不作为,侵害我合法公民的权益,请国家为我做主。 而90年出国,08年户口回国,她那套房子物归原主还不够,还“侵吞”我母亲的房产给到她美国的小女儿,和小外孙女。在美国申请加入美籍没有成功,每年几十万的救济金,为何还可以两头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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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592065009
发布于2022-06-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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