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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深圳小汽车个人增量指标申请疑问

    在填写申报资料中有一项:“本人名下是否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选择“是”时(本人有一台),会被提示“您的申请条件不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但是在2022-06-06发布的通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中,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规定: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 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后,将允许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含有效未使用的小汽车指标、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申领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 具体参考哪份文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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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500897035

    发布于2022-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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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754616451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系统已无异常,请重新申请。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按照《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工作任务分工,新能源小汽车的条件由市工信部门公告明确,燃油车的条件由市商务部门明确。建议您在提交专项摇号申请之前,向市工信、商务部门了解清楚可使用此次指标的小汽车具体条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55-88102553。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8102443、88102456。感谢您对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6-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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