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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转诊

    本人5月27日在深圳中山附属第七医院办理异地转诊到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已审核成功,但到出院结算时未享受异地转诊待遇,到医院里核实当时转诊报备医院选错院区,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我能把发票带回当地医保局能按异地转诊待遇报销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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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47202378

    发布于2022-06-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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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151668210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经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显示,咨询人为我市基本医疗一档参保人,2022年5月27日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为其办理转诊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黄埔院区),医院上传的材料显示转诊医院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其5月31日至6月4日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治疗费用未按转诊待遇结算。经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医保办核实,该参保人转诊医院应为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院登记错误,现已转系统工程师尽快处理,以保障参保人权益。医保光明分中心已将上述情况告知咨询人,后续会继续跟进。咨询人对医保光明分中心的回复表示满意和感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6-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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