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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你好,我和我先生均在14年人才引进政策落户予深圳,现在全家4口均是深户,从10年开始至今我的工作和社保和公积金均是在深圳缴纳的,我先生的目前是在广州缴纳的,孩子是儿童深圳少儿医保,请问我这样的家庭可以在深圳以我的名义购买2套房吗?非常感谢你能耐心的看完我的问题,谢谢你!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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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13868113

    发布于2022-06-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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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54679833 丨Lv 2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家庭成员中有入本市户籍已满三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该家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对于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且符合深户购房资格的个人名下不得超过两套,符合非深户购房资格的个人名下不得超过一套。
    +1 2022-06-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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