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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咨询

    本人近期在深圳医保系统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在广州定点医院住院并完成出院结算。医保报销部分已由统筹账户进行了支付结算,但个人支付部分使用现金自费,未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余额足够支付),请问这种情况可否进行个人账户余额部分报销这笔费用,要如何处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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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93206319

    发布于2022-05-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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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34103342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其:咨询人可申请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自付费用业务,开通该功能后,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记账时,如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则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当次医疗费用中的比例自付费用,刷卡时自动从个人账户扣减。开通此功能后,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自付部分不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不同人群补助等待遇的支付范围。咨询人对回复表示满意并感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5-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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