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省外医保转入,生育保险

    我为深户,正常参保。妻子为省外户籍,之前在厦门上班,上月辞职准备来深圳工作,但突然先发现怀孕。计划产后再找工作,请问她的医保能否转入深圳?其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1943843372

    发布于2022-03-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260861548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流动就业人员跨市就业的,应按规定参加劳动关系所在地职工医保后,再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就近选择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职工生育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关于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03-11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