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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存量二手房)

    我是2019年5月份买的房子(无贷款),现在还没有满三年,预约提取公积金的时候显示我的房子不属于住宅,我们房产证信息写的是高层住宅,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如何处理?去哪里办理?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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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489869999

    发布于2022-03-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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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632323871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每年度均可以按照提取规定提取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商品住房(住宅类)是指以下住房:(一)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土地用途包含居住用地属性,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公寓、宿舍的住房。(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住宅的住房。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票据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可办理还贷提取业务。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纯公贷)。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预约到柜台办理。如符合购房提取条件但无法在线办理的,请携带申请材料预约到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具体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2-03-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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