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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还房贷

    背景:本人以家庭名义购买商品房,组合贷的形式,正常还款中。 问题1:是否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还商贷部分? 问题2:在问题1的基础上,如果可以还商贷部分,等我还清商贷,这时是否可以再次申请按月抵扣还款公积金部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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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782503174

    发布于2022-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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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潘汉林 丨Lv 3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票据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可办理还贷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购房提取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按组合贷或商转公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单独结清公贷或商贷部分的,协议不会自动终止。两者均结清的,协议自动终止。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预约到柜台办理。具体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购房提取,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2-02-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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