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异地就医报销的几点疑问
您好!本人于2021年12月在广西柳州住院,已进行临时异地就医备案,过程中有几点疑问想咨询一下: 1.出院结算时,异地结算单显示统筹基金支付6973.18元,仍需个人现金支付5846.57元。此时我的深圳医保个人账户内还有超过2w的余额。为什么此时不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呢,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属于个人交的? 2.医保局官网有一个业务是“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自付费用”,这项业务的作用是什么?和问题1相关吗? 3.医保官网中,医保卡刷卡消费查询中,现金项记了5846.57,记账12,068.54,合计又显示12,819.75。这三项分别是什么含义?微信“深圳医保”只能查询到12068.54,很容易让用户误以为是医保扣款了12068.54,且微信没有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明细查询的功能 4.《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第55条表示备案后起付线为400元,为何咨询及最终结算时都是按1000元起付计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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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480615661
发布于2022-01-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