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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营业执照遗失公告

    企业营业执照遗失后可以在哪进行公告?我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中【企业联络员注册】时一直注册不上,提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错误 但是检查了很多遍都是正确的,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中也是可以查询到的。请问是什么原因?除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可以公告还有其他地方可以公告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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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844356378

    发布于2021-09-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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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rtsblue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人申请补领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在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系统办理“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企业填报并确认公示后,将会自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流程: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通过统一认证方式登录(使用法人个人账户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我要申请”-全部事项-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点击“办理”—在正副本下拉框选择遗失毁坏的营业执照副本类型—点击【保存并公示】—点击【确认公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1 2021-09-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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