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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深圳市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我是深圳市公司的一名员工,公司只缴纳了社保,没有缴纳公积金,请问这样合法吗?公司不是强制缴纳公积金的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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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409507747

    发布于2021-0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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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33349508 丨Lv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若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您本人向我中心提供身份证明和争议期间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收入等相关证据材料,我中心将依证据材料核查处理。预约办理流程: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gjj.sz.gov.cn)首页“投诉单位少缴未缴预约”二维码进行扫码预约,成功预约后携带相关材料(扫码预约可见材料清单)到预约的管理部排队取号办理。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地址:1.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2.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3.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0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1 2021-01-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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