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关于深圳市非深籍大学生入伍享受同等待遇的问题

    首长好,我是一名在2017年于深圳市南山区入伍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在深圳,根据深民【2018】29号文件(《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警备区 关于调整完善兵役政策的通知》)中的第二点“加大大学生入伍激励力度”中的“解决非深籍大学生入伍享受同等待遇的问题”提到补齐一次性退役金差额的问题,我想请问下,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再不搞,9月份又有退伍的了,你们还会管我们吗? 谢谢。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7951286061

    发布于2020-06-0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359489548 丨Lv 0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根据《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警备区关于调整完善兵役政策的通知》(深民〔2018〕29号)及《深圳警备区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调整完善兵役政策的补充解释》(动〔2019〕22号),从本市入伍的非深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后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第二条第(二)项明确的从本市应征入伍的非本省籍入伍青年,如安置地“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低于深圳标准的,由入伍批准地所在区兵役机关补齐差额。士兵退役后,需到安置地所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领取“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证明,报入伍批准地所在区兵役机关审核后,由入伍批准地所在区兵役机关发放补差,直接支付到士兵家庭或个人账户;如安置地不予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需到安置地所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未领取“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证明,报入伍批准地所在区兵役机关审核后,由入伍批准地所在区兵役机关按照深圳标准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有关优抚优待和补助奖励金发放审核程序为:每年3月底前,各区兵役机关根据教育部门学历审核、入伍批准和部队退兵情况,完成上一年度进藏进疆兵、大学生士兵、非深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后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士兵、从本市应征入伍的非本省籍入伍青年的身份认定,并报市兵役机关备案,同时通报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发放具体时间等问题请向您入伍批准地所在区兵役机关详询。
    +1 2020-06-10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