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该拉夫 丨Lv 0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27927元(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309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结果以柜台审核为准。
    +1 2020-04-1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