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关于深圳大病医保报销问题

    您好,本人因为甲状腺癌乳头状癌在深圳龙华中心医院手术后需要进一步外院碘131治疗转到深圳第二人民医院。在深圳第二人民医院于九月二十九号提交申请大病医保门诊病历本领取和报销。在十月十五日治疗前检查医生说申请了就可以了,先自费病历本很快就会下来了。本人在十月十六号治疗后于今天去龙华行政服务中心报销费用,工作人员告知由于我的大病医保十月十八号通过审核。我的社保未满36个月,所以不能报销。我想知道既然医保局知道社保未满36个月需要审核下来了日期后的治疗费用才能报销,为什么不治疗前告知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导致现在大病医保报销不了,导致患者经济压力变大,请问怎么解决!??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4370365011

    发布于2019-10-2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4395843678 丨Lv 2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2019年10月31日下午,龙华分局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咨询人反映其连续参保未满36个月,其大病门诊审核通过前发生的治疗费用无法报销。工作人员告知按照相关规定,参保连续参保未满36个月,自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经告知,咨询人表示了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19-11-01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