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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资质要求不合理

    我之前一直连续缴纳公积金近50个月,但由于7月份换新工作(7月08日入职),单位入职后有诸多手续,7月份公积金未正常缴纳,因此7月为补缴,但我近期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是因为7月为补缴,已经不符合申请条件了。我认为这连续缴纳6个月,补缴不算正常缴纳,这一规定不合理,我一直连续在深圳工作,从未间断,信用资质都无问题,为什么却用不了公积金贷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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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383217063

    发布于2019-08-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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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42893984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申请人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综上所述,您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0人工咨询。
    +1 2019-08-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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