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非深户离深销户-6月22号为结算日$https://m.fang.com/ask/ask_5079626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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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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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188888202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关于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到账及撤销:在办理完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后将进入社保轮候核查阶段,此阶段无法撤销或再次办理提取。(如再次操作提取业务会提示“存在未办结业务”)。我中心系统根据社保轮候核查结果受理提取业务。轮候核查结果为:1、职工本市社保未结算的,需从“受理成功日”算起核查三个月,期间如未继续在本市缴存社保,公积金也将进行结算。核查过程中个人账户状态为“销户未结算”,到账后自动变更为“提取销户”。2、职工本市社保已结算的,公积金直接进行结算。此外,在“销户未结算”期间:1、职工在本市缴纳社保,销户申请将自动撤销;2、职工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进行主动撤销。撤销后重新申请本业务的,需重新计算到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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