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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每月缴存划扣组合贷

    组合贷买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金额扣完公积金贷款后,剩余金额不足划扣商业贷款的每月还款金额,可不可在公积金缴存金额里面划扣一部分商业贷款,还有部分在贷款银行的还款账户上扣。如果可以,是怎么操作?在哪里操作?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还款 举报

    提问者:ask9719449035

    发布于2023-0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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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92719403 丨Lv 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可办理商业贷款按月还贷提取业务。申请组合贷的商贷部分按月还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1、借款人申请,需提交:①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1份)②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③《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2、共有产权人(非借款人)申请,需提交:①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1份)②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③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④《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3、产权人的配偶(非借款人)申请,需提交:①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1份)②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原件1份)③结婚证(原件1份)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⑤《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提取频次及额度: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事项说明1.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2.申请人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3.申请人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件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提取人或产权人因身份证件过期到前台重新扫描的,无需提供《提取变更申请表》。前台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申请的,每次均需提交身份证件原件,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交产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结婚证原件。4.非共同借款人改以其他住房消费申请提取的,需与最后一次按月还贷到账时间间隔180天及以上。5.若申请人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需符合申请时的提取政策规定,并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资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线上提取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按月还贷操作指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3-02-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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