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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变更,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人于2015年在东莞购买房产,并进行了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都说在网上进行提取。现东莞房产已出售,在惠州购买房产,是否还可以继续提取?还是得按首次提取办理呢?是否可以网上办理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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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蓝梦可乐

    发布于2022-12-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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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305509056 丨Lv 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另: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提取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提取,提取时需注销原提取单,再新增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2-12-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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