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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户籍地建造住房提取如何办理

    1.广州市缴存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在户籍地建造住房,需要什么办理材料?2.若之后(间隔一年以上)购房,是否还可以提取?3.如离职后,继续在本地下家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从上家离职后需间隔多久才能提取,是否一定要销户才能提取全部?烦请一一回复以上三条,谢谢! 北京市

    购房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户籍 举报

    提问者:ask7116973273

    发布于2021-1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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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TLJS 丨Lv 0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或者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符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可以申请提取。具体条件及所需材料详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二、若办理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以后,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可以购房名义申请提取。申请时间需距离上次提取到账时间相隔满180天。另以按揭购房的条件申请提取的,需在贷款放款后、结清前提出首次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提出首次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提出首次申请。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三、不同的提取条件有不同的提取申请时间以及提取额度。我中心现行所有提取条件请详见如下链接:
    +1 2021-12-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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