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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内转移及贷款咨询

    您好,我的公积金2012.6-2016.12在广州缴存,2018.5-2021.4是在东莞缴纳,2021年5月重新开始在广州缴存,1.我打算12月底或者1月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是外地户口需要两年连续,现在把东莞的转移到广州这样之后申请贷款是不是就不需要去东莞打印证明了?2.转移要多久呢?转入广州可以全程在网上办理吗?还是也需要去东莞打印证明材料呢?3.如果转入成功后贷款过程中需要开以前时间段的证明材料的话是需要去东莞还是在广州打印呢?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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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99939782

    发布于2021-10-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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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29854942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外地缴存公积金一段时间后在广州继续缴存,想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以下情形的,外地的缴存记录可与本市的缴存记录合并,具体如下:(1)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可其在异地缴存的记录。连续缴存时间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上载明的最后一次连续缴存时间与在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2)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涉及异地缴存时间认定的,在异地缴存与广州缴存之间不得有断缴月份。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十二个月(不含)之前;外地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二十四个月(不含)之前。二、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广州缴存,如需合并计算缴存时间,不强制要求必须办理转移。除一般的贷款资料外,还需要提供缴存职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明细。在我中心申请“跨省通办”授权查询异地缴存明细,则无需回异地中心打印异地开具缴存明细。三、职工因工作发生变动,从外省市来广州工作的,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入。注: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或有误的,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业务。(一)个人账户转入1.申请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2.办理方式及流程:网上办理:职工本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转入。前台办理: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3.办理材料:(1)职工本人办理的: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2)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 ③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该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缴存业务)3.10异地账户转入业务
    +1 2021-10-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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