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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公积金提取对应房产已出售并购入新房,请问公积金提取房产信息如何变更?

    原公积金提取对应房产已出售并购入新房,请问公积金提取房产信息如何变更?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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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740847620

    发布于2021-08-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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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829996943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若您新购房屋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请注销原购房提取单以后,再新增新房产的提取单上报审核。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按月还贷除外),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
    +1 2021-09-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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