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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查询

    之前查询,你们回复说“购房日期均超过2018年7月25日的,户籍与所购住房所在地不一致,不符合提取条件”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我广州的户口公积金不能用于购买广西柳州的房子吗?为什么? 北京市

    购房 户口 公积金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8284223865

    发布于2021-05-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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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967460416 丨Lv 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另: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若您或您配偶户籍地(地级市范围内)不在柳州,在柳州购房不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若配偶户籍已迁出柳州,也不符合在配偶户籍地购房的情形。
    +1 2021-05-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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