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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异地购房

    房产是夫妻共有的,老公的公积金在广州,我的是肇庆的。如果我申请了公积金组合贷,那我老公公积金里的钱能一次全提出来么,房子总额是35万,已付首付12,贷款23。老公的公积金里有25。有限制之类的么? 北京市

    购房 首付 公积金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6174636140

    发布于2021-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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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659067492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在不超过核定额度的前提下,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均可提取。由于无法接触您们的材料,可提取金额及额度建议待提交资料后由审批人员核定。另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2013年8月1日后,职工首次办理提取时,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若其中一方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例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夫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明确划分产权为A占60%,B占40%,则A、B的个人可提取总额分别为购房总房款的60%、40%;若A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B只可提取属于自己名下的40%。例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夫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无明确划分产权,则A、B两人共同享用该套房屋的可提取总额,不必划分;若A或B任一方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无需划分个人可提取额度,由有缴存的一方全额提取,无缴存一方日后缴存时,再增加共同提取人。二、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
    +1 2021-03-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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