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外地公积金账户转移后是否可以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

    本人原在北京工作2年,20年换工作来广州。在广州公积金账户缴存仅8个月(其中有1个月因公司变动有补缴记录,公司可以出示材料证明),目前还不符合广州公积金贷款须连续缴存1年的要求。若将北京公积金账户直接转移到广州,是否可以进行贷款? 北京市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北京公积金 广州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603508799

    发布于2021-03-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384816056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一、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缴存余额已转移到广州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可其在异地缴存的记录。连续缴存时间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上载明的最后一次连续缴存时间与在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缴存余额未转移到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不合并计算。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涉及异地缴存时间认定的,在异地缴存与广州缴存之间不得有断缴月份。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十二个月(不含)之前;外地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二十四个月(不含)之前。例如:本市户籍职工在外市连续缴存6个月,其缴存余额转移至广州后,未发生断缴继续连续缴存6个月,此时职工的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认定标准。贷款条件及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
    +1 2021-03-10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