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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借款人如何提取公积金

    作为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但是房产证上没有加名字,如何提取公积金 北京市

    加名 房产证 产证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9521224088

    发布于2021-03-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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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721624092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购房后,产权人及其配偶才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另: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
    +1 2021-03-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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