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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公积金贷款,我可否提取公积金?

    您好,在广州增城区有一套房产在我和妻子共同名下,按揭贷款属于组合贷款,妻子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我和妻子商业贷.我于19年年初提取过一次自己的公积金,上个月再去银行提取公积金还房贷,被告知妻子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之前我也无法提取本人的公积金.请问现在是否情况符合规定?我本人的公积金可否用于偿还妻子的公积金贷款呢?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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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513969093

    发布于2020-1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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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400943122 丨Lv 0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经查,您该套房屋已办理按月还贷业务,按月还贷期间可预约到银行办理提取一次首付款和商贷按月还贷业务。所需资料详见: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商贷按月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可办理商贷按月还贷,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提取一次首付款: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还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人申请贷款时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首付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提取人,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加总满足留存额要求即可。
    +1 2020-11-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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