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提取公积金帐户

    我在2018年11月申请了半年提取一次无租赁合同的租房费用(每月600元/月),现申请仍生效中,而且本月可以再次提取。但我又准备办理公积金(组合贷,广清互贷)购房。请问本月是否可以提取无租赁合同的租房费用,在成功办理办理公积金(组合贷,广清互贷)购房后,再提取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余额? 北京市

    购房 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 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7856622567

    发布于2020-11-0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5818114291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本市无房产的,您可继续以租房条件申请提取。请留意:如您需申请购房提取的,需距离租房提取到账时间满180天才可办理。
    +1 2020-11-10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