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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等事宜

    因为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按月还贷是等到放款后自己去网点办理吗?那如果那个时候已经离职了,没有找到新工作,还可以办理按月还贷吗?自己设立子账户,启封的话,每个月按月缴存用于换贷款,那之前公积金原有余额是否可以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还是说,原余额不能动,只会扣除自己每月自愿缴存的金额?此外,我个人自愿缴存的基数和比例是否必须按原公司今年已调整后基数和比例交?如果按自己设定的不低于最低标准的数交,后续今年新公司缴纳的基数和比例是否会被要求和我自愿缴存的一样?问题比较多,感谢您一个一个耐心回答,谢谢!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组合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1668233894

    发布于2020-08-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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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826522922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1.经查,您目前已通过了中心资格审批,故封存住房公积金不影响您本次贷款申请及按月还贷提取。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时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业务,只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的,借款人无需再至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申请提取。借款人申请组合贷中的商业贷款部分按月还贷的,或者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非借款人,需在商业贷款发放后、结清前,前往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按月还贷。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不能单独办理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和首付提取。按月还贷期间申请提取一次首付款,可以在归集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按月还贷时同时办理,也可在办理按月还贷之后在归集承办银行网点单独办理。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每月的还款金额会从单位为您缴存的公积金余额中划扣,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详情可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及提取办理指南》如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办理,具体操作详见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若开设个人自愿缴存账户的,个人自愿缴存比例在10%-24%,自行选择,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可以多缴。
    +1 2020-08-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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