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我的公积金明细怎么查询,三个单位的有没有合并

    我的公积金明细怎么查询,三个单位的有没有合并?怎么提取出来,已经不在当地工作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683020490

    发布于2020-07-3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454272298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由于涉及您本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及账户安全因素等方面的考虑,我中心不接受在线或电话查询,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或其他信息及办理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密码:1.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经办网点查询自己所有缴存情况。一般住房公积金账号为职工身份证号码后面加00或01(顺序生成)。2.若已取得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密码的,可通过登录官网“个人业务”查询。链接:若已取得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密码的职工,可通过我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查询。注: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网点地址链接如下:已在系统登记手机号码的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APP接收验证码登录后设置密码。建议您先查询具体账户具体情况,如仅存在一个账户,则无需办理合并,如存在多个账户,则需办理合并。账户合并(一)申请条件:职工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应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若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完整或有误的,需先提供相应材料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账户合并手续(详细办理方式及流程参照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流程)。(二)办理方式及流程:网上办理: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账户合并。前台办理: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预约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合并(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三)办理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原件1份,职工本人办理的,申请表无需加盖单位章);2.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四)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升级上线。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建修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销户提取等业务,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
    +1 2020-07-31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