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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辞职人员先缴存

    因疫情,本企业从2月至今一直未缴存住房公积。大约今年3月,我收到电话。被告知如果企业这段时间有人辞职,是可以先到网点单独缴纳辞职人员的住房公职并封存,但刚致电12345,被告知不能这样。能给一个确切的答复吗?现在除了12345,没有任何一个电话是可以咨询的,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不便。如果可以操作,请明确指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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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389314553

    发布于2020-07-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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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356424131 丨Lv 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单位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聚集暂时无法办理汇缴,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可直接按汇缴业务办理缴存(补缴);企业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仍无法补缴的,可申请缓缴。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缴存或成功申请缓缴的单位,可以正常办理增减员。疫情防控措施解除或缓缴期限结束后,单位应为减员的职工办理补缴。1、职工账户仍封存在本单位下的,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到网点前台办理欠缴补缴;2、职工账户不在本单位下封存的(包括在其他单位下正常缴存或封存),可到中心直属网点办理欠缴补缴。3、职工本市公积金账户已销户的,需在本单位下重新开设封存状态账户再办理欠缴补缴。(注:为封存在本单位下的职工和不在本单位下封存的职工办理补缴时,应分开填写补缴书和补缴清册)为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建议有贷款需求的职工,通过个人自愿方式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登陆公积金中心官网线上办理“自愿按月补缴”;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预约前往公积金中心下设广铁分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前台办理。线上自助办理流程:(一)登录公积金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二)添加个人子账户:选择“账户管理”-“添加个人子账户”,确认提交(已有个人子账户的请忽略);(三)办理托收登记:选择“缴存业务”-“托收登记”,在托收登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请注意:1-6月份可补缴,从7月份开始,职工需办理正常汇缴,才可申请贷款。如有疑问可直接前往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
    +1 2020-07-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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